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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9章 赵十九,你想我了没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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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抬手抚上他干燥的唇,想着大军就要开赴大宁,他肩膀上担负着几十万人的性命,担负着大晏臣民的期望,甚至担负着很多她完全没有办法想象的重压,不由有些心疼了。

“赵十九,你没有好好照顾自己?”

“在兵仗作坊里试验连珠炮……”她低低笑说,嘴唇靠了过去,与他的碰在一起,碰了一下,又嫌弃的缩了回来。他的唇仍是温暖的,却又是干干的,没有半点湿气,看得出来他这些日子很是上火,过得并不轻松。

“怎生这时才到?”

两两相望,视线交接在空中,夏初七唇角微微一弯,不等他再次出声儿,整个人便如一只出笼的小兽,朝他飞奔过去。他亦是长身而起,迅速接过她抱入怀里,紧紧的抱着,久久无言。直到她抬起头,嘟着嘴巴要亲他却不够高,他终于低笑一声,拂开案上的公文,轻松把她抱起来,放坐在面前的案几上。

“阿七……?”

椅中那人,迅速抬起头,目光微微一亮。

站在帐门处,她笑着说了一句。

“赵十九,你好像又瘦了?”

大帐里弥漫着一股子紧张和凝重的气氛,只有赵樽一个人静静坐在案几边上,一身戎装甲胄,片片生寒,他没有抬头,好像根本就没有发现她进来,锐利的视线落在手头的公文上,好久都没有动静儿。

没有再矫情,夏初七冲他拱手致谢,迈入帐中。

郑二宝多么圆滑的一个人儿?一听她这话,慌乱地摆了摆手,一点也不犹豫,走过去替她撩开帐帘,挤着眼睛又努了努嘴,压着嗓子说:“进去吧,爷等你好久了。”

“不用不用。”

吐出一口浊气,夏初七看向郑二宝,“公公,进去替我通传一声?”

“好。”夏初七自然知道大事更为紧要,微笑着应了一声,往营帐望了一眼,静静地等待着,不时与郑二宝唠上几句。约摸过了半盏茶的工夫,一众将校陆续从营帐中出来,边走边聊,慢慢远去了。

“爷还在里头忙着,你稍等一会。”

郑二宝就在帐外,看见她过来,目光柔和了几分,就像看见了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,语气很是亲近。这些日子,郑二宝贴身侍候着他家主子,自是极为心疼他的忙碌和孤独,如今见到他的心肝宝贝儿来了,郑二宝公公就像见到了救星。

“哟,楚小郎来了?”

营房,守卫,巡逻,一切似乎都没有什么变化,可空气里明显多了大战前的紧张气氛。拴了马,她走向了赵樽的中军帐。如今赵樽统领着北伐军,又即将开赴大宁,忙得正不可开交,她赶到的时候,他还在营帐里召见北伐军的各位将校作大战前的最后布置。

时隔两个多月,夏初七再次踏入了卢龙塞。

……

……

“驾——”

夏初七看着他的背影,狠狠一拍马屁股。

老孟抓在她马鬃上的手慢慢垂下了,脑袋耷拉下去,好像瞬间就苍老了十岁,眼神儿浑浊,目光苍凉,他也知自己这个要求很过分,嘴唇颤抖了几下,终是没有再多说,翻身上马,直奔卢龙塞而去。

“没有。”夏初七回答得语气凝重。

“你就……没法子了?”

“老孟,不是我不帮你。这种事,他不会听我的。”

“小齐,我知你与殿下私交甚好,可否……说说情?”

老孟自责着,抹了一把脸,焦急得有些语无伦次,可说完了,他见夏初七脸上没有什么表情,不由有点儿尴尬。迟疑着,才拽住她的马鬃,压低了声音,流露出请求来。

“我知道。”老孟是一个老兵,自然比她更懂得规矩。但是,咽了咽口水,他的声音却哽咽了,“小齐,小布这个孩子,是个苦命的。不瞒你说,他家就与我在一个村子,他家也是军户,我跟他爹是旧识,同时入得行伍,陛下第三次北伐时,他爹是为了救我的命,才死在了北狄人的刀下。他爷爷早年间在战场上断了一条腿,后来一直卧病在床,家里六亲都无靠,这次小布入营瞒报年纪,也是为了拿点军饷补贴家用。他入辎重营……是我帮的忙。这孩子脑子不太灵光,胆子小,但却是个极孝顺的,领了饷从不留给自己,全带回了家里……如今若真是斩了他,我如何,如何向他爹交代。都是我的错,当时他逃跑,我该阻止他的,但我自私,想到北狄鞑子多,任他逃掉一命也是好的……”

“老孟,战时逃兵,按律当斩。”

叹着气顿了片刻,她眉头蹙了起来。

可是……

当初夏初七还在辎重营时,丁字旗的十个人相处的都极为愉快。他们明知道是她晚上敲锅才被夏常穿了小鞋,押送乌仁潇潇去益都,可谁也没有告发她,平时营里的脏活累活,也都不让她做,对她算是不错的。尤其是小布,夏初七与他相处了一个多月,感情尤其好一些。说来小布还是一个孩子,谎报了年龄,其实还不满十四岁。

“抓到了!昨晚上抓到的。”老孟一张黑脸很是焦急,抹了一把汗水,“大军就要开拔了,大将军要杀了逃兵……祭旗!”

“小布?抓回来了?”

“小齐,大将军要杀小布他们……”

不等她问,老孟已经跳下马来,语速极快。

自从上回炸掉了北狄大营的粮草之后,老孟和黑皮就没有再回夏常的辎重营去。这两个人都是十年以上的老兵了,有胆有量,还随夏初七闯入敌营,完成了任务,赵樽很是看重,就留在了营中。黑皮成了一名带兵小旗,老孟则高升了总旗,混得都算不错,可此时老孟何事如此慌张?

是老孟。

两个人正说着,远处背着夕阳光线奔过来一骑,像是赶得有些急,那人头盔上的红缨在风中飘荡得像一尾游动的金鱼。夏初七蹙起眉头,眼看那人影越来越近,她终于看清了。

“多谢多谢,最好如此!”

“小爷也从未当你是妇人。”

“幸好不是妇人。”夏初七极有女王气概的瞥他。

“果然不是妇人。”元小公爷甩了甩玉笛插在腰上。

“就凭这曲子吹得……老子一句也不懂,就可知深浅了。”

“说啊,曲子如何了?”

挑了挑眉,她停下话来。元祐丹凤眼一瞄,停下吹奏。

“纨绔子弟果然不是谁都能当的,就凭这首曲子……”

北方这个时节已经快要入秋,夕阳仍暖,可早晚风凉,夏初七紧了紧身上的衣裳,望向了身边儿吹奏的元祐,心生感慨。

夏初七跟着一行带了重型军械的队伍过了滦河,很快就可以抵达卢龙塞了。元小公爷今儿乐性大发,骑在马上一路用玉笛吹奏《醉渔唱晚》,曲意深长,洒脱风流,笛音铺展了一路的夕阳碎金,让本就走得不快的军械队伍,心情都明快了起来。

两日后。

……

……

“嘿嘿,小意思而已……”

“你写的?小爷没咋没听过?”

“哦,和佛经差不多。”夏初七随口敷衍。

“圣经是什么经?”元祐狐疑地看着她。

哈一声,夏初七笑了,“玩笑玩笑,我的理解呢,爱情其实是两个人血肉和灵魂的融合。友情里可以掺杂许多东西,爱情却不能,《圣经》上说,女人是男人的骨头做成的,所以爱情之于男女,女人之于男人,男人之于女人,就是对方的骨肉。嗯,差不多就这样了,等有一天,表哥你也识得一个女人,她痛,你也痛,她伤,你也伤,那么,她就是你的爱情归宿了。”

“……”元祐服气了,“你要是个男子,必定比小爷还风流。”

“去~以前你不是号称情圣来的?不懂了吧?”夏初七收拾起药膏,往包袱里一塞,损了他一句,又热心地为他解释了,“最大的区别就是——友情的表达只能在白天,爱情的表达却可以在晚上,在被窝里……”

“爱情?友情?有区别吗?不都是觉得对方好吗?”

“我们两个嘛,除了亲情之外,充其量算友情吧。”

原本想要打击他一下,可想想又严肃了脸。

夏初七差点儿被他呛死。

元祐一乐,又生起了逗她的心思,“哎我说,你先前说什么爱情,哥哥问你啊,啥叫爱情?你说比如我俩如今这样子天天在一起,你也喜欢我,我也喜欢你,这算不算爱情?”

夏初七生气的拉下他的袖子,没好气地瞪他。

“滚——”

元祐心思有点儿飘,像是极受不了她似的,瞥了一下左臂上的药膏,嫌弃地哼了一声,“少臭美了,哄你玩呢,还当真了?”

在她的眼中,他就是她的哥哥。

她的笑是真诚的,就好像看着她的哥们儿,笑容荡漾在脸上,小小的梨涡像在一圈圈的回旋,语气里有着对他的全然信赖。

“真的?不骗人吧?”夏初七眼睛一亮,高兴得眉飞色舞。

嘿嘿一乐,他丹凤眼一斜,“我本来想说,表妹你真是越来越好看了。但为了不让你骄傲自满,还是决定不说了。”

夏初七突然的斥责,拉回了元祐的思绪。

“什么事说呀?最讨厌被人吊胃口。”

经历过太多的女人,元祐比谁都清楚,真正够味儿的女人,不是像东方阿木尔那种一看即惊为天人的仙女儿,也不是喝酒喝得头脑发热时随意发泄兽性压在身底的红颜美人儿,而应该是像阿七这样默默的美丽着,生活着,看上去像一朵不起眼的小花,可不打扮也能熠熠生辉,与她生活在一起就很开心,越看越顺眼。只要她愿意,可以美冠六宫粉黛,她不愿意,也可以融在万千人群里不打眼。也是在这个时候他才发现,他的十九叔才真是生了一双会看女人的“慧眼”,懂得把小草圈养在自己的家里,不让旁人欣赏到她的美好,只独一个人细细品尝。

可她精致的眉眼还在眼前。亮晶晶的眼,红嫣嫣的嘴……

“哎!”重重一叹,他闭上眼睛,他不去看她。

元祐看着她的手在他的左臂上抹涂,涂啊涂啊,抹啊抹啊,慢慢的,他觉得那一处疤痕不仅仅只是痒,还有一些发热。品味着她先前的话,他觉得或许真是太久没有找女人了,才产生了这样不该有的旖旎念头。

“啥啊?”她没有抬头。

“阿七……”

她问得很认真,问完又垂下头抹药。

“去!找死啊?”夏初七嫌弃的偏开头,眉头轻蹙,若有所悟的看着他的眼睛,“表哥,我看你最近都吃素,是不是想女人了?要不要趁着去卢龙塞之前,找个姑娘调剂一下生活?”

“很香,和你身上的味道一样。”

在他的手臂上均匀的涂抹着药膏,夏初七做得很专注。正如她所说,药膏的气味儿很是好闻,几乎没有中药,也没有药物的刺鼻性,有一些淡淡的香味儿,缭鼻,却不尖锐。他吸了吸鼻子,故意凑过去往她身上闻了闻。

这些日子,他胳膊上的伤疤俨然成了夏初七的药物实验田。

元祐瞥着她,没有吭声儿。

夏初七嘻嘻笑着,“来,不气啊,我亲自给你擦,够义气吧?”

“一双玉臂枕千人?你真敢说啊?”

“咳!坚持一下也就过去了。你只要心中有信念就行,你想想,等疤痕去掉,你又可以恢复成往昔的白嫩,一双玉臂枕千人,嘿嘿,那痒也就不是痒了。”

“恐怕不是一点点吧?”元祐蔑视地看她。

“一点点,一点点而已。”

“会痒?”

“来来来,表哥,该擦药了。这个和上次的有点儿不同,我又稍微改良了一下。好处就是气味更好闻了,坏处就是会有一点小痒。”

元小公爷那张嬉笑怒骂皆不经意的俊脸,微微沉了沉,斜斜瞥着她,像是很不服气。可夏初七却不以为意,压根儿就没有“愧疚”之心,趁着作坊里的人在整理行装,她在自己的包袱里又掏出一盒药膏来,笑眯眯地撩开元祐的手臂。

“得了便宜还卖乖,楚七,世上怎会你这样可恶的妇人?”

状若恶心的“呕吐”一下,夏初七顺着气,眨了眨眼睛,然后嘚瑟地笑:“放心好啦,我一定会给你祛掉的。最近我一直在研究祛疤的新药,但是我的疤在脸上,你懂的,姑娘的脸是最金贵的,不能随便乱试药,所以借用你的手臂来做实验最好不过了……牺牲一下啦。”

“废话!有匪君子,如切如磋,如琢如磨……”

“你一个男人,计较这么多?”

“我左手臂上的箭伤,留下那么大一个疤痕?你可不是庸医?”

“我怎么就庸医了?”

夏初七微撅着嘴,一副“你奈我何”的样子。

“我说阿七,你个庸医把我害得这样惨,做一个护腕来补偿我,很应当才是吧?我这要求又不过分?”两个人从作坊出来,元祐侧头看着夏初七,语气全是笑意,还有不服气。

这三个月来,她与赵樽快要成为“周末夫妻”了。她一直住在开平,整天为了大战和元祐一起做火器研究。赵十九得了时候,偶尔过来看她,差不多一周一次。如今大战终于拉开,她又可以陪在他的身边了,想想,她的唇上不知不觉就挂上了笑容。

“说骗多难听?”夏初七爱不释手地抚了抚那对护腕,又放回了木匣里,照原样子系好锦缎。锦缎上面的花色是玫瑰花,其实有点儿恶俗,可她就是一个俗人,在所有的花卉之中,也就玫瑰代表爱情,因此,她俗气的认为,玫瑰是最适合她和赵十九的。

“小姑奶奶,你欺人太甚了啊?我的家当都是被你骗光的好不好?”

“去,我可没想,你的银子不都搭到兵仗作坊了?你还有银子?”

“你想得可真美,小爷会拿银子给你?”

夏初七冲元祐挤了挤眼睛,“no,不要贿赂我,再多银子都不成。”

“这样要人命的武器,用来象征爱情,会不会太血腥了?”元祐鄙视地哼一声,又讨好的笑,“如果我拿点儿什么东西来给你交换,可否给我也做一个?”

“这两个护腕被我命名为‘锁爱’。在大晏,在历史上,它们都将成为绝版。这代表了我与赵十九的爱情。诺,这一个大的黑色的是给赵十九的,这个小的红色的是我自己用的。明白了吧?不是我小心眼儿,而是象征意义不同,所以不能复制。”

看出来他眼睛里的“失落”,夏初七“噗嗤”一笑,重新抽开锦缎,打开木匣子,将里面一红一黑两个精造的铁护腕拿了出来,侃侃而谈。

“太不够意思了吧?至于吗?小心眼!”

夏初七冲他抿嘴一乐,“图纸我都毁了。”

元祐笑了,眼儿弯弯,“图纸可以给哥看看吗?”

夏初七回答得理所当然,“因为我要让它们世上无双。”

“这样精巧霸道的护腕,干吗只造两个?”

元祐喊了一声,见她看过来,唇角微弯一下,突然觉得喉咙有些干哑。两个人相处了两个多月,整天在一起,在这就要奔赴卢龙的时候,一些莫名的情绪好像突然间就跳了出来,来势汹汹,他始料未及,却不吐不快。

“阿七。”

很快,她用锦缎把木匣子包住,还系出了一朵花来,看上去像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。这个木匣是她找兵仗作坊里的木匠打造的,她自己画的图样,锦缎是她托了开平最好的绣娘亲自绣的,她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很认真,与他研究火器一样认真,认真得近乎神圣。

元祐拍了拍手上的泥土,看着她日益秀美的容颜,目光不觉眯了眯。她没有注意到他的视线,还在认真归置她的木匣子,眼神专注而迷离,好像在透过木匣看另外的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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